各相关企业:
为更好的服务建筑施工企业,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继续教育,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改进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及继续教育工作的公告》(〔2018〕第2号)要求,经研究,徐州市建筑施工“安管人员”实行网络化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需要延期的“安管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A、B类(必修课):《安全生产法》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安全管理规定。另外自选3门课程进行学习。持有A、B双证的人员自选5门课程进行学习。
(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C1类(必修课):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另外自选3门课程进行学习。
(2)C2(必修课):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基坑工程安全技术。另外自选3门课程进行学习。
三、培训方式:
实行网络继续教育培训、考试。
(1)网上继续教育平台址:http://49.73.154.99:9090/px/login
(2)用户名:学员身份证号;默认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每月的1至10号。
(2)报名地址:徐州市创伟职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一楼(迎宾大道15号)。咨询电话0516—83873811。
五、相关要求:
(1)每个“安管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必需自己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学习完成后需参加课堂练习和网上考试,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 自“安管人员”平台开通后,参培人员必须在报名后二个月内完成网上学习、考试,考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由徐州市创伟职业安全培训中心或所在企业通过单位账号打印合格证书。
(3)“安管人员”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完成规定的网上学习内容并考试合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方予以办理延期,逾期没有参加继续教育的“安管人员”证书不能延期。
(4)所有参加网上教育培训人员,必须自行学完规定的课程;认真独立完成课堂练习和网上考核;
(5)学员在学习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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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12-30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版权所有:江苏汉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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